
DRG和DIP如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全解析
DRG和DIP付费模式下,每个病组病种有一个支付标准,当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时,医疗费用往往高于常规医疗技术项目。支付方式改革是支持创新的,DRG/DIP支付方式中,专门有特例单议机制,对支持新药新技术合理应用具有重要意义。主要做法包括:一是将新技术新项目纳入按项目付费范围;二是对于无相应历史数据的,新技术、新项目的特殊病组进行整组单议;三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医疗机构,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病组点数等。下一步还将探索除外机制,对符合条件的新药耗新技术,在应用初期按项目付费或以权重(点数)加成等方式予以支持,后期积累足够数据后再纳入DRG/DIP付费。
一、核心支撑:特例单议机制——为技术创新破解支付难题
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支持医疗技术创新,而特例单议机制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抓手。该机制打破了常规病组支付标准的限制,针对新技术、新项目的特殊性,提供个性化、差异化的支付支持,有效解决了新技术、新项目费用偏高与常规支付标准偏低的矛盾,激发医疗机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。
机制内涵:特例单议机制是指,医疗机构开展的符合国家、省、市医疗技术规范,且未被纳入常规DRG/DIP病组、无历史数据参考,或费用明显高于常规技术的新技术、新项目,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单独审核、单独定价、单独支付,确保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合理成本得到补偿,避免因支付不足影响创新积极性。
适用范围:涵盖各类医疗新技术、新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新的手术方式、新的诊疗技术、新的康复手段、新的诊断方法等;同时适用于与新技术、新项目配套使用的新药、新耗材,确保技术创新与物资保障同步获得支持。
二、具体做法:三大举措,全方位支持新技术、新项目落地
围绕特例单议机制,DRG/DIP支付方式通过三大具体举措,为医疗机构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开展提供全流程支付支持,兼顾合规性与可操作性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让医疗机构能够安心开展技术创新。
(一)第一步:将新技术、新项目纳入按项目付费范围
核心操作:对于刚开展、尚未积累足够病例数据,无法纳入常规DRG/DIP病组,且费用难以按病组支付标准结算的新技术、新项目,医保部门将其暂时纳入按项目付费范围,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结算,确保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的成本得到及时、合理补偿。
关键细节:纳入按项目付费的新技术、新项目,需符合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,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、医务部门备案,同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技术说明、成本测算报告、临床应用方案等相关材料,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,方可执行按项目付费;医保部门会定期对新技术、新项目的临床应用情况、费用控制情况进行监测,待积累足够病例数据后,再逐步纳入DRG/DIP病组管理。
(二)第二步:对无历史数据的新技术、新项目特殊病组整组单议
核心操作:对于部分新技术、新项目,其诊疗模式、资源消耗与现有DRG/DIP病组差异较大,无相应历史数据参考,无法归入任何常规病组,医疗机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“特殊病组整组单议”,由医保部门组织临床专家、医保专家、编码专家组成审核小组,结合新技术的临床价值、资源消耗、成本水平等因素,单独制定该特殊病组的支付标准(权重/点数),实现“一组一议、精准支付”。
关键细节:申请整组单议的新技术、新项目,需具备明确的临床应用价值,能够提升诊疗质量、改善患者预后,且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;医疗机构需提交详细的病例资料、成本测算报告、临床疗效分析等材料,审核小组将重点审核新技术的合理性、必要性、成本合理性,确保支付标准既保障医疗机构合理收益,又兼顾医保基金安全。
(三)第三步:允许申请调整病组点数/权重,保障合理收益
核心操作:对于已纳入DRG/DIP病组,但由于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导致诊疗成本显著增加,常规病组点数/权重无法覆盖合理成本的情况,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医疗机构,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该病组的点数/权重,提高支付标准,确保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合理收益不受影响。
关键细节:申请调整病组点数/权重时,医疗机构需提供详细的成本对比分析报告,明确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的成本差异、诊疗效果差异,同时提交相关病例数据、费用清单等佐证材料;医保部门会结合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,组织专家进行审核,对确因开展新技术导致成本增加的,合理调整病组点数/权重,实现“成本与支付匹配”,既支持技术创新,又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。
三、未来探索:除外机制加持,持续强化创新支持力度
为进一步优化DRG/DIP对医疗机构新技术、新项目的支持力度,破解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支付难题,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,下一步将探索建立DRG/DIP除外机制,进一步完善支付支持体系,为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开展提供更全面、更灵活的保障。
除外机制核心内容:对符合条件的新药、新耗材、新技术,在临床应用初期,可将其从DRG/DIP病组费用中剔除,实行“除外支付”——要么按项目付费,要么在常规病组权重/点数的基础上予以加成支付,确保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合理成本得到充分补偿;待新技术、新项目临床应用成熟,积累足够病例数据后,再将其纳入DRG/DIP病组管理,实行常规付费。
核心优势:除外机制进一步打破了常规病组支付的限制,针对新药、新耗材、新技术的特殊性,提供更灵活的支付方式,有效解决了新技术应用初期“成本高、数据少、支付不足”的痛点;同时,通过“初期除外、后期纳入”的模式,既支持了技术创新,又保障了DRG/DIP支付体系的稳定性,实现了“创新支持与基金安全”的双赢。
四、医疗机构实操建议:精准把握政策,高效推进新技术、新项目落地
对医疗机构而言,要充分借助DRG/DIP支付政策支持,高效推进新技术、新项目落地,需重点把握以下几点,确保精准享受政策红利,规避运营风险:
加强政策学习,明确支持范围:组织医保科、医务科、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,深入学习DRG/DIP支付政策、特例单议机制及除外机制相关要求,明确哪些新技术、新项目可享受支付支持,掌握申请流程、所需材料等核心细节,避免因政策不熟悉导致无法享受支持。
规范申请流程,完善佐证材料: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后,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,按要求准备技术说明、成本测算报告、病例资料、临床疗效分析等佐证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提高申请通过率;同时,配合医保部门的审核、监测工作,及时提供相关补充材料。
强化成本管控,提升创新效益:在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同时,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,优化诊疗流程,合理控制设备、耗材、人力等成本,在享受政策支持的基础上,提升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;同时,注重新技术、新项目的临床疗效,提升患者满意度,推动新技术、新项目的长期推广。
依托智能化工具,提升申请效率:借助DRG/DIP智能运营管理系统,精准测算新技术、新项目的成本,梳理病例数据,生成规范的申请材料,提升申请流程的效率;同时,通过系统实时监测新技术、新项目的费用、入组等情况,及时调整运营策略,确保技术创新与合规运营同步推进。
五、总结与启示
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并非简单的“按病组付费”,而是兼顾“基金安全、医疗质量、创新发展”的综合性改革,其设立的特例单议机制、三大支持举措及未来探索的除外机制,为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、新项目提供了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支付支持,有效破解了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支付难题,激发了医疗机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。
对医疗机构而言,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开展是提升核心竞争力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,而DRG/DIP支付政策正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。唯有精准把握DRG/DIP政策要求,熟练运用特例单议机制,规范申请流程,强化成本管控,才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,高效推进新技术、新项目落地,既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,也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。
六、安徽医尔康:DRG/DIP背景下医疗创新赋能领先服务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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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G/DIP分组器开发与部署:贴合国家医保政策,支持本地化规则配置;
医院DRG/DIP运营管理系统:覆盖DRG/DIP智能监控、医保结算清单质控、病案质控、成本核算、绩效分析等模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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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21